询价函编号:ZTSSJ-GYDZ-WZ-2024-004
各潜在报价人:
一、需求内容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灌阳抽水蓄能电站输水发电系统工程项目经理部因施工生产需要,需采购一部分商品混凝土,具体规格、数量、技术要求如下: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需求数量 | 备注 |
1 | 砂浆 | M7.5 | 方 | 150 | |
2 | 混凝土 | C15 | 100 | ||
3 | 混凝土 | C20 | 方 | 2300 | |
4 | 混凝土 | C25 | 方 | 100 | |
5 | 混凝土 | C25喷射 | 方 | 850 | |
混凝土 | C30 | 方 | 1300 | ||
7 | 混凝土 | C35 | 方 | 100 | |
8 | 混凝土 | C40 | 方 | 100 | |
9 | 混凝土 | C50 | 方 | 300 |
1、乙方所供产品质量必须完全执行国家现行标准,乙方对所供产品质量负终身责任。
2、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金额中。
3、供货过程中抽检不合格时,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由乙方负责100%赔偿。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注册时间2024年8月1日以前。
2.报价人营业范围包含本次询价材料,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报价人需有满足本项目施工需要的生产能力或得到拥有生产能力厂家的授权,物资质量须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4.报价人非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工程公司《合作方警示名录》禁止合作名单。
5.本次招标物资的招标单价为固定单价,履行合同期间不予调整。
6.物资报价表要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不得打印签字。
7.本次招标不承诺最低报价人中标。
三、结算付款方式
结算期限:按月结算货款。结算方式:结算货款=实收数量×结算单价
每月16日乙方持甲方现场签认的单据与甲方项目物资设备部核对数量和单价,乙方依据甲方出具的对账单开票,甲方根据乙方开具的发票支付乙方货款。
以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结算。甲方收到合规发票后3个月内向乙方支付该批物资70%的价款,6个月内支付该批物资30%的价款,以此类推,滚动支付。乙方同意甲方可视资金状况延长付款期限,并且甲方不承担延期或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利息等费用。
四、验收方式
按在交货地点混凝土运输单为依据。若有任何一方对数量有异议时,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第三方进行复磅(复磅应选择地方政府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电子地磅进行),复磅数量大于运输单据数量,以运输单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有异议方负责;相反,则以复磅数量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五、报价资料
1.营业执照;
2.法人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联系电话);
3.生产厂家及供应商资质:质量、安全、环保体系认证书、生产许可证、相关专利证书(如有)等。
4.物资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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