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北运河副中心段堤防加固工程施工(第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商品混凝土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CRCC-16J-DTGS-DF-HNT-20241021
1.招标条件
1.1本次招标项目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北运河副中心段堤防加固工程施工(第二标段)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工程事务中心,承包人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北运河副中心段堤防加固工程施工(第二标段)项目经理部。本项目工程需要的商品混凝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运河副中心段堤防加固工程第二标段起点里程1+003.789,终点里程3+171.486,全长2168m,工程包含堤防工程、景观绿化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信息化建设工程、地下管线改移保护等建设内容。
2.2 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件号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DFJG-HNT-01; DFJG -HNT-02;
|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⑧不接受联合体、挂靠性质的单位进行投标,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⑨本次参与报名的商品混凝土投标单位必须满足供货站点距离30公里范围以内,且在北京市商品混凝土管理站公告的符合资质管理要求的企业名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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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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