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路建京杭运河特大桥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A00000150190
1. 招标条件1.1本招标内容的使用人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235国道云帆大道京杭运河特大桥及接线工程施工项目项目经理部
1.2招标人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1.3本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 商品混凝土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取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新采购子平台进行电子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于规划G235国道与京杭大道交叉处,向南利用合宿新铁路西侧走廊双桥并行跨越京杭运河,在京杭运河南岸合宿新铁路西侧接入云帆大道,路线全长2.741km,采用一级公路(兼顾城市道路功能)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双向六车道规模,路基宽度43m。
工程地点: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若需现场查看请联系项目物装部负责人:张文卓,联系电话:17743134900)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 商品混凝土 采购招标的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供货期等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2.2本次招标的商品混凝土,其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效的相关标准要求及本项目设计图纸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的生产商或贸易商;
(6)其他条件:无。
3.2 具体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贸易商,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
(2)生产能力要求: 满足本项目施工进度需求。生产商需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提供近2年财务会计报表或者能够证明投标人财务能力的相关资料。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几年内我国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使用招标物资的供货业绩至少2份,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要求提供与供货业绩对应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至少2份。最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未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 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允许生产商或贸易商参加投标。但贸易商与其代理的生产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贸易商所代理的生产商应满足生产商的资格要求。
3.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不予通过。
4. 报名确认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11月17日至2024年11月2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门户(网址:https://sp.iccec.cn),进入公告点击参与,参与此次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在供应链系统新采购子平台( https://pp.iccec.cn/)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5.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2日14时00分前汇款至招标指定账户,购买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由财务出具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购买标书后将银行转账的电子回单发送到电子邮箱:1754926561@qq.com,对于未及时发送电子回单或电话联系,导致交纳标书款不能下载招标文件的,标书费不予退还。
开户名称: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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