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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和田市建材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项目(临建商品混凝土)采购询价函

· 2023-06-08

询价编号:CR2005-和田产业园-XJ2023002

我公司承建和田建材产业园一期项目工程,对施工所需的商品混凝土进行公开询价,本次询价只接受在铁建云采(https://www.crccep.com/)注册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在线报价,公告时间:2023年6月08日16:30至2023年6月13日10:30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和田市建材产业园建设项目位于和田市北部,紧邻阿和公路,距离和田市火车站约 18km。本项目一期合同第一板块内容包括13幢钢结构厂房,21幢办公室及宿舍楼,总建筑面积55475.94㎡。本工程厂房建筑结构形式为门式钢架,地上一层,建筑高度9.5m;宿舍办公室结构形式为框架柱结构,地上二层,建筑高度8.25m。合同施工内容包括建筑(初装修)、暖通、结构、电气(强弱电)、消防、给排水等专业。

二、采购货物一览表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备注

商品混凝土

SH-01

C20泵送

m3

679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和田市洛浦县和田建材产业园中铁二十局工地


商品混凝土

C25泵送

m3

44


合计



723



说明:表内数量为本项目所需预估数量,采购方依据实际情况调整。

1、询价物资(商品混凝土)结算价格模式

商品混凝土结算价格实行浮动价

1)投标价格的规定:以新疆工程造价信息网和田地区(非各县城)2023年3月份材料信息价为准计算合同价(不含税),含税结算单价统一为(供货日当月网价+- /立方米(下浮或上浮 %))*(1+税率),其中:网价以到货日当月(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造价信息中所对应同规格货物价格为准。具体到货日以到达日期为准,双方书面签字确认的收料单日期与到达时间不符的,需注明到达日期

三、重要事项说明

1.采购方不统一组织勘察工地路况,请各报价单位自行勘察,具体可与采购方联系。

2.参与报价单位需对单个包件内全部物资进行报价,报价时须写明落地价、金额、税率、发票种类及运距等,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方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交货期: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进场。

4.验收计重方法:过磅计量。

以供方出库单、配合比单为依据进行验收,需方过磅复核。若需方过磅复核数量与供方出库单数量应在 ±2 % 范围内,以供方出库单数量为准,超出范围时,以较低者为准。供方必须按出库单上载明的数量足量供应,需方在抽查数量中,一旦抽查到供方供应的商品混凝土实际数量比供料单上载明的数量少时,需方将按照如下方法在当月结算中予以扣除作为处罚扣除量的计算方法:被抽查车所少数量(m³)乘以当期所有未结算部分中供应料的车数。

5.报价单位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进场物资产品质量证明书或质量检验报告单,或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的检验试验资料。

6.参与报价单位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造成的经济损失。

7.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方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方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8.参与报价单位在收到采购方询价结果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订立书面合同。

四、结算及付款

1.供货周期: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

2.乙方应在每月供货周期结束后与甲方完成对账确认,并以验收单、对账确认单、全额发票作为结算依据。甲方结算后,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3.对账确认单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甲方仅对当前供货周期内的货物进行对账确认,超出当前供货周期范围的验收单,甲方不予对账确认,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发票

1)发票形式及税率

乙方按下述开票信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 。如遇税率调整,实际含税结算单价=合同约定的结算单价÷1+原税率)×1+当前适用税率)。

2)开票信息(开票前与需方沟通)

单位名称:

税号: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发票备注:

5.支付

支付方式:采取银行转账和 票据 形式支付,其中 票据 比例不高于90% ,期限为12个月,相关贴息费用由供方承担。采取下述支付方式。

结算完成后的一个月内,支付已结算货款且未支付金额的60%-80% ,供应完毕后 12 个月内付清剩余货款。

6.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纠纷、违约行为等事项,在争议、纠纷、违约行为等事项解决后支付,相应支付时间延。 。

7.因供方未按约定提供发票而需方推迟付款的,不视为需方迟延付款。

8.以上款项的支付均以业主向需方按时付款为前提,业主延期支付工程款的,需方对供方的付款期限相应予以顺延,顺延期间需方不承担供方提出的任何延期费用。

9.若需方资金不到位,供需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承诺不得中断供货。

五、物资技术规格书

1.物资性能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同时还应满足还应满足《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TB10005-2010)及《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2010)中的相关规定:

2.水泥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

序号

检验项目

技术要求

检验方法

1

比表面积

300350m2/Kg

GB/T8074检验

2

凝结时间

初凝≥45min,终凝≤600min(硅酸盐水泥终凝≤390min

GB/T1346检验

3

安定性

沸煮法合格

GB/T1346检验

4

强度

详见GB175-20073

GB/T17671检验

5

烧失量

≤5.0%P.O);≤3.5%P.Ⅱ);≤3.0%P.Ⅰ

GB/T176检验

6

游离CaO含量

≤1.0%

GB/T176检验

7

MgO含量

≤5.0%

GB/T176检验

8

SO3含量

≤3.5%

GB/T176检验

9

CL- 含量

≤0.06%

GB/T176检验

10

碱含量

≤0.80%

GB/T176检验

11

助磨剂种类及掺量

符合GB175-20075.2条规定

检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12

石膏种类及掺量

符合GB175-20075.2条规定

13

混合材种类及掺量

符合GB175-20075.2条规定

14

熟料中的C3A含量

≤8%

GB/T21372相关规定检验

六、报价资料投递

1.报价单位通过铁建云采进行供应商注册,登录后查询询价公告并按流程要求在铁建云采递交资料(具体请参考铁建云采-小鹿课堂-操作指南-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2.报价单位按第九条报价表及资格证明资料要求编制报价资料,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资料的上传及报价维护。提交报价截止时间:202361310:30届时在铁建云采开启报价

七、采购方联系方式

1.地址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和田市洛浦县和田建材产业园中铁二十局工地

2.联系人及电话孙修峰 15771714042

八、备选单位说明

如成交单位放弃合作签约单位无法正常供应时,采购方启用备选供应商,启用备选时间及供应数量由采购方确定采购方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与报价单位谈判,达成合作条件并签订备选单位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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