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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五局三公司浙江苍南赤溪100兆瓦农光互补发电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 2024-02-04

 

询比价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5-240043 

1、采购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三公司浙江苍南赤溪100兆瓦农光互补发电项目经理部采购一批商品混凝土,采购物资使用工程建设资金用于本次询价后所签订合同的货款支付

2、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华东新华苍南赤溪100兆瓦农光互补发电项目装机规模为100MWp(直流),容配比约为1.00。新建设110kV升压变电站一座,110kV升压变电站建设1台110MVA主变压器,本项目按容量10%、时长2小时配置,建设10MW/20MWh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电压等级设110kV、35kV两级电压,以一回110kV电压等级架空线路接入系统电网。

项目位于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赤溪镇,场区附近的灵沙公路横贯境内,与该县原有的县内交通主干道形成交通网络,运输条件良好。苍南县年雨量充沛,雨季、干季分明,各季气候均有明显特征。年降水量的分布从东南向西北递增。根据温州气象水文资料,年平均气温17.9C,极端最高气温39.3C和最低气温-4.5C,年平均降水量为1695毫米,且集中在4~6月梅雨期和7~9月台风期,年平均蒸发量1310.5毫米,主导风向夏季为东南风,冬季为西北风。项目站址中心坐标为北纬27°23,东经120°31。

2.2.采购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苍南光伏总承包项目部所需一批商品混凝土

2.3.采购数量: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普通商品混凝土

C15

200

 

2

普通商品混凝土

C20

2900

 

3

普通商品混凝土

C25

1700

 

4

普通商品混凝土

C30

3000

 

5

普通商品混凝土

C35

200

 

合计

 

 

8000

 

说明:以上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竞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采购数量发生重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4、交货时间:预计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所有交货,分批次供应,具体以需方要求的供应时间为准。

2.5.交货地点:浙江省温州市华东新华苍南赤溪100兆瓦农光互补发电项目指定地点。

2.6.质量技术要求:商品混凝土的各项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混凝土的取样、试件制作、养护和试验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 50080《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1《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 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的有关规定;混凝土拌合物的稠度偏差应符合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和《预拌混凝土》(GB 14902)的规定;混凝土拌合物的含气量、氯化物总含量等其他质量指标,应符合《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的规定。需满足现行有关规范、设计图纸及现场施工需求;询价人百分百进行检验,检查结果强度不满足设计要求的,不予计量结算,补强或拆除发生的施工及拆除的材料费、人工费、设备费及现场管理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2.7.验收及计量方式:

2.7.1商品混凝土数量按立方米计算。

2.7.2买方有权核查卖方《混凝土送货单》供货数量的准确性,买方可以抽取卖方的任意车辆过磅,过磅地址由买方确定(每批次抽查过磅应不少于3车取平均值)或以双方认可的其他复核方式进行复核,经买方抽查过磅混凝土方量按照施工混凝土配合比(设计配合比)测出的比重值换算取得,随机抽查方式:过磅计量、调取或检查拌合站计量设备数据,核对计量准确性。

2.7.3若在抽查中发现卖方存在单车方量误差平均值超过-1%的允许误差范围时,则该结算期内卖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均按本结算期内所有抽查批次单车误差平均值中的最低值进行统计结算。若任何抽查车辆方量误差超过-3%,且该批次抽查单车平均值也超过-1%的允许误差范围时,扣除结算款5千元,连续抽查3车误差均超过-3%时,扣除结算款5万元,卖方须在3日内提出整改方案报买方同意后实施,若一个结算期内抽查方量误差超过-3%的车辆达到5车时,则买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2.7.4卖方必须无条件配合买方对商品混凝土数量的抽查核实工作,并且卖方混凝土运输车辆到达买方工地后,应严格服从买方人员的调动、指挥。

2.8.结算及付款方式:

2.8.1 先货后款,按月挂账结算。每月结算一次。结算周期起止为上月15日到本月 16 日。供方凭需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或送货单、每批次至少一式 5 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其中收货单位留存一份),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于本月18日前到供方办理《材料结算单》。

2.8.2 付款:供方根据《材料结算单》向需方提供对应金额的国家正式合格有效的增值税专用税务发票(一票制)。需方收到发票并效验无误后在财务部门挂账,挂账后3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该批材料款的95%,剩余5%为质量保证金,质保金将按每月挂账日期计算,每批次材料质保金在验收6个月后无任何质量问题在30个工作日内滚动无息退还;

2.9报价要求:

2.9.1报价响应人应在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总报价中不得包含报价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总报价中也不得缺漏询价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报价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总报价。

2.9.2投标综合单价=信息价+固定费用;投标综合单价(含税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生产加工、装卸费(含卸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等费用。

2.9.3投标报价方式:

(1)投标价格报价计算公式:

报价响应人投标综合交货单价=P0;投标期基准价(信息价)=D0;固定费用=E;

则报价响应人投标综合交货单价:P0=D0+E

(2)规定:报价期投标信息价D0指苍南建材价格信息(http://www.cncn.gov.cn/)中2024年1月苍南建材价格信息中对应规格型号的非泵送商品混凝土除税信息价*(1+税率)为基准价。此信息价仅用于本次报价开标时核算总价的依据,不作将来成交后合同结算依据。

(3)固定费用:指报价响应人结合自身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本询价项目特点投标时在信息价基础上增加或减少的固定金额。固定费用包含了运杂费、税金、利润、装运费、卸车费、保险费用、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代理费(代理商)等一切相关费用,增加则为正值,减少则为负值。在投标时固定费用作为报价响应人报价的基础数据;在合同执行期间作为买卖双方确定合同结算单价的基础数据,出现市场价格波动、实际数量增减、供应时间调整等情况固定费用在合同执行期间均不予调整。

(4)固定费用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9.4供应期结算基准价(信息价)规定:

(1)供应期内基准价D:以到货当月苍南建材价格信息(http://www.cncn.gov.cn/)中苍南建材价格信息对应规格型号的非泵送商品混凝土除税信息价*(1+税率)为基准价。

(2)供应期综合交货单价P0=供应期基准价(信息价)D0+固定费用E;

2.9.5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本次竞标允许投标人根据自身计税情况,按照3%或13%税率进行报价。评标时,对于税率不相同的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按照税率3% 统一对各投标总价换算,换算后的总价作为评标价,且不对报价人进行确认。若合同执行过程中国家税务机关公布税率发生变化,本合同以最新税率执行。合同税前单价不变,按照最新税率调整合同到站单价。

2.10投标保证金:本次询价需缴纳投保保证金3万元。支付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款方式,供应商报名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分配保证金打款账号,供应商可在获取文件处获取账号信息,投标人应在汇款备注中详细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投标保证金统一由集采平台收取到统一账户。

2.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报价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询价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询价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询价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报价人资格条件

报价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3.1.报价人为混凝土生产企业,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3.2.搅拌站距本项目工地最大运输距离原则上不得超过30公里。

3.3.报价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商品混凝土供货业绩,提供2021年至今的商品混凝土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至少有1份合同的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提供资料须包含清晰可见的合同数量或合同金额)。

3.4.报价人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5.报价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被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水电五局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

4、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22917:00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注册、在线报名。如遇网上报名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电话:4006274006转05)。

4.2.已注册、报名的潜在报价人,在资格审查通过后,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下载询比价文件。

5、报价方式

报价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请于20243116:00登录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在线上传报价,并将签字盖章后的报价文件扫描成PDF文件和可编辑的WORD或EXCEL报价文件压缩为rar或zip格式后上传至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报价单上需备注是否全部响应技术要求)。

特别说明:参与报价的报价人须提前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申报水电五局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在线报价,否则无法报价。因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由报价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6、评审办法

本次报价采用一次报价的方式,报价有效期90天。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审法,并采用有限数量制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报价人数量等于5家时,对所有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报价人数量大于5家时,按评标价从低到高排序,选取从低到高排序前5家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报价文件,不再进行推荐。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由询比价小组通过会议对报价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实质性响应询比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推荐首选和备选成交人。若报价人不足3家时将流标或重新招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价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http://bid.powerchina.cn/)、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询 价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

    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东四段8号B900室

联 系 人:代先生

    话:028-84475188

物资使用单位:三公司苍南光伏项目总承包部

联 系 人:  王娜娜、裴金

联系电话:13550180725、15928869476(退还保证金事宜联系此电话)

9、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8-84461372

10、声明

报价供应商应本着合法诚信原则参加本次报价,不提供虚假应标材料及相关信息,如因提供虚假应标材料或中标后无故弃标等给我公司集采工作带来影响、造成损失的,我公司有权要求赔偿,并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同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202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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