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张涿高速都衙连接线第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4-6-张涿高速-1-商品混凝土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张涿高速都衙连接线第二标段项目经理部,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商品混凝土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 张涿高速都衙连接线第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招标组织单位为 中交三公局第六工程(河北)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省道SLZ9张涿高速都衙连接线K7+400~K13+565段,位于涞水县境内,二级公路,长度6.165km,路基宽8.5米,路面宽8米,沥青混凝土路面。受强降雨影响,造成部分路段上边坡滑塌,部分路基、路面、涵洞、边沟、护栏、路肩墙、路堑墙、拦石墙、护坡等损坏、冲毁,水毁共计11处,总长度2.685公里。张涿高速都衙连接线第二标段起讫桩号为 K7+400~K13+565,起点北大河,终点三坡镇,张涿高速都衙连接线地处河北省涞水县境内,2014年建成通车,本项目为水毁重建工程,项目中标金额:4730.43万元。
2.2 招标内容: 商品混凝土 ,具体信息详见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 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许可经营的产品,必须要有相关合法、真实、有效的许可证或代理授权。
3.1.3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资产负债情况能够支持企业的正常运营,须提供2021年-2023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1.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混凝土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最新标准的要求;具有独立的试验室,实验人员证照齐全,试验设备必须满足商品混凝土试验要求。
3.1.5 供货业绩要求:须有近3年来(2020年1月1日至今)的供货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原件备查)。
3.1.6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2 其他要求:投标人开具13%增值税专票。
3.2.1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3 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4 各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宣布其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视情节给予1-3年或永久禁止参与中交三公局各级单位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27日10:00时至2024年4月3 日10: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不开具发票,可提供收据),不邮购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有参与意向的单位,请至少提前于售标截止时间1小时将标书费汇款凭证发至指定邮箱并联系售标联系人进行确认,若未按要求购标导致购标失败,责任由参与单位自行承担。)
4.3 在汇款单据或附言上注明中交三公局张涿高速项目商品混凝土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514301838@qq.com),留言明确内容:拟参与的招标编号及包件号、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
标书款账户
4.4供应商参与:
4.4.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4.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4.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10:00时(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5.4 本次招标设置投标保证金:20000元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或现金的形式,于投标截止前,将将银行保函原件邮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注明中交三公局张涿高速项目商品混凝土投标保证金/保函。 银行保函邮寄地点:石家庄市长安区翟营北大街与跃进路交叉口上东广场写字楼14楼,中交三公局六公司,邮编050000。联系人:贾女士17778075701。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张涿高速都衙连接线第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招标人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三坡镇
招标组织机构:中交三公局第六工程(河北)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机构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翟营北大街与跃进路交叉口上东广场写字楼14楼
售标联系人:位先生 联系电话: 18723183123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张涿高速都衙连接线第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涞水县支行
账号:50529101040055830
标书款凭证邮箱: (514301838@qq.com )
供应商注册、合作意向申请:
公司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3701321802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684861668
2024 年 3 月 27 日
7. 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包件一 | 商品混凝土 | C25微膨胀 | m³ | 110 | 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三坡镇 | 按招标人要求为准 |
商品混凝土 | C25 | m³ | 44300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³ | 3000 |
商品混凝土 | C40 | m³ | 25 |
1、技术要求:生产预拌混凝土的各项质量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等有关规定。 2、验收方式:提供过磅计量,实际容重和标准容重的偏差不能超过±2%,以甲方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3、结算周期:每月 10 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11 日至本月 10 日; 4、支付周期:物资结算后 90 日内,甲方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原则上每月根据业主计量款到位情况以银行支付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 70 %;另外 27 %在 90 日内支付,剩余3%为保修(质)金,在供货结束,签订最终结算协议后3个月内无息支付。 5、支付方式: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6、其他:报价不含泵送费用,需注明商品混凝土泵送费用,据实结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