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朝阳市龙城区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第一批)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中标 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LNHD20240628001 )
公示结束时间: 2024 年 07 月 22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2024 年朝阳市龙城 区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第一批)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朝阳金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投标报价 :0.02 万元,质量: 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0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朝阳市海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投标报价: 0.02295 万元,质量: 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0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朝阳金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王宇/;
中标候选人(朝阳市海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潘艳华/;
中标候选人(朝阳青山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韩雪芹/;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朝阳金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朝阳市海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朝阳青山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朝阳金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朝阳市海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朝阳青山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 规定,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 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 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 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 投诉。
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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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朝阳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朝阳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 7 8 号
联 系 人: 王竞伯
电 话: 13614051566
电子邮件: 4217600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鸿德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一 段 152-3 号
联 系 人: 隋立栎
电 话: 0421-3907799
电子邮件: lnhd779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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