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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拟审批公示(2024.5.20-5.21)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基地项目(华电木垒25万千瓦光伏部分),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基地项目(华电奇台30万千瓦光伏部分),天龙矿业自备电厂绿电替代15万千瓦光伏项目

· 2024-05-20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5月20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0日--2024年5月21日(2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传 真:0994-2357370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831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基地项目(华电木垒25万千瓦光伏部分)

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

昌吉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基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木垒华电分公司

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光伏区拟采用580Wp单晶硅双玻光伏组件,共75个3.3MW和1个2.5MW个子方阵。每个光伏方阵设置一座3300kVA箱变,共75座。项目拟配置电池储能系统为12.5MW/50MWh,连续出力时间要求为4小时。项目采用2.5MW/10MWh储能单元,每个单元配置两台5MWh的电池舱(含电池管理系统BMS),配置2台1375kW储能变流器,1台储能用升压变(2.5MVA,35kV/0.6kV),储能变流器与储能用升压变压器集中装设在预制舱内,项目共配置10台电池舱,5台变流升压变舱。项目共1回35kV电缆线路。项目工程总投资231276.21万元,环保投资为600万元,占总投资的0.26%。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并定期清扫、洒水。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等措施。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采取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及洒水降水等有效措施;采用商品混凝土,现场设有混凝土搅拌站,机械、车辆使用标准柴油,加强机械、车辆维护保养,施工期扬尘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运营期光伏区和储能站无生产废气产生,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无影响。

(二)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施工区设置沉淀池,机械设备冲洗废水排入沉淀池,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施工期结束对沉淀池进行拆除填埋处理;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施工营地建设的防渗化粪池,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由吸污车抽吸拉运至木垒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运营期光伏板冲洗废水直接流至光伏板下面自然蒸发;运维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华电二氧化碳220kV升压汇集站内污水处理装置处理。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固定类机械设备基础减震,夜间禁止施工,施工活动产生的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规定限值要求;选用出厂合格的低噪声组件;电子器件装置,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

施工过程产生的弃方全部用于场地平整及施工迹地恢复;施工建筑垃圾交由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项目营运期产生废太阳能电板及组件、废磷酸铁锂电池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废含油抹布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及时交由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事故发生时变压器油进入站内事故油池,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危废暂存间及事故油池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建设。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土地利用类型为天然牧草地。施工期主要采取尽量减少占地、控制施工范围、减少扰动面积、分层开挖分层回填、减少地表开挖裸露时间。施工后期对各类站场及除留作检修道路的施工便道予以土地整治。以减少水土流失;土方堆存过程中使用防尘网,并定期洒水抑尘,施工扰动区地表进行平整,原地貌类型采用自然恢复措施,防治土地沙化。

2

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基地项目(华电奇台30万千瓦光伏部分)

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

昌吉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基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木垒华电分公司

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光伏电场总装机容量为300MW,7072/6448块N型单晶硅光伏组件,本工程以太阳电池组-组串逆变器-升压变压器组成90个3.3MW光伏发电单元和1个3.0MW光伏发电单元,每3.3MW/3MW光伏阵列-箱变组成一个集电单元,本工程共91个光伏方阵,每7/8个光伏方阵组成一回集电线路,共敷设12回集电线路。毎26块光伏组件串联为一个支路,每台逆变器接入26串太阳能光伏组串。项目工程总投资132171.97万元,环保投资为600万元,占总投资的0.45%。项目用地面积6336500m2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并定期清扫、洒水。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等措施。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采取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及洒水降水等有效措施;采用商品混凝土,现场设有混凝土搅拌站,机械、车辆使用标准柴油,加强机械、车辆维护保养,施工期扬尘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运营期光伏区和储能站无生产废气产生,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无影响。

(二)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施工区设置沉淀池,机械设备冲洗废水排入沉淀池,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施工期结束对沉淀池进行拆除填埋处理;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施工营地建设的废水集中池。通过集中处理达标后定期清理外运。

运营期光伏板冲洗废水直接流至光伏板下面自然蒸发;运维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华电二氧化碳220kV升压汇集站内污水处理装置处理。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固定类机械设备基础减震,夜间禁止施工,施工活动产生的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规定限值要求;选用出厂合格的低噪声组件;电子器件装置,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

施工过程产生的弃方全部用于场地平整及施工迹地恢复;建筑垃圾能回收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清运到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处理,严禁随意丢弃,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项目营运期产生废太阳能电板及组件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废含油抹布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及时交由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事故发生时变压器油进入站内事故油池,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危废暂存间及事故油池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建设。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土地利用类型为天然牧草地。施工期主要采取尽量减少占地、控制施工范围、减少扰动面积、分层开挖分层回填、减少地表开挖裸露时间。施工后期对各类站场及除留作检修道路的施工便道予以土地整治。以减少水土流失;土方堆存过程中使用防尘网,并定期洒水抑尘,施工扰动区地表进行平整,原地貌类型采用自然恢复措施,防治土地沙化。

3

天龙矿业自备电厂绿电替代15万千瓦光伏项目

新疆阜康市境内距阜康市中心直线距离26km处,东侧距甘河子镇直线距离约2km。

新疆天龙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天地源环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工程规划装机容量交流侧150.1MW,直流侧装机容量194.56216MWp,共计580Wp光伏组件335452片,并同时配置1.5万kW/3万kWh储能装置。本工程共计47个方阵,其中3.2MW子阵46个,每个子阵包含275串光伏组串,配置1台3200kW箱变:一个2.9MW子阵,该子阵包含252串光伏组串,配置1台2900kW箱变。本项目新建1座1l0kV升压站,汇集场内15万kW光伏及1.5万kW/3万kWh储能项目升压后,以1回110kV送出线路接入天龙矿业110kV升压变实现并网,送出线路拟选用LGJ-400型导线,长约11km。项目工程总投资67178万元,环保投资为1131.67万元,占总投资的1.68%。

(一)生态污染防治措施。合理规划施工占地,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植被破坏,各种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并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以免造成植被不必要的破坏;对占地办理征地手续;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对输电线路的施工临时占地和塔基未固化的部分,根据原占地类型进行生态恢复。对占用的林地与草地进行相应的补偿。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物料堆存苫盖,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如限载、限速,对道路进行洒水降尘;使用环保焊条、隐弧焊技术。机械、车辆使用标准柴油,加强机械、车辆维护保养等。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由沉淀池澄清处理;施工期生活污水使用移动环保厕所收集后拉运至附近污水处理厂处置;运营期清洗废水可通过自然蒸发及下渗浇灌地表植被损耗,无需收集处理;工作人员生活污水排入一体化综合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表2中B级标准后,冬季储存于调节池,夏季用于道路降尘及绿化。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噪声较低的生产设备,并加强围护保养,避免深夜运输,禁止夜间高噪声施工等,施工活动产生的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规定限值要求;运营期加强设备保养,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产生的弃方全部用于场地平整及施工迹地恢复;施工建筑垃圾交由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生活垃圾由场内垃圾桶统一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拉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点进行处理;废弃光伏组件与废储能电池由厂家回收;事故油采用油泵抽至罐车后运往天龙矿业总部危废贮存间中贮存后交由与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的具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事故油池的设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建设。

(六)电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各项环保措施,升压站环境影响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频率为50Hz时的电场强度≤4000V/m、磁感应强度≤100μT的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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