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吉市整改办发〔2024〕8号)要求,现对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十五)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6月5日-6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龙潭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娄泽群,联系电话:63041815)
龙潭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5日
附件
(序号十五)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说明
整改任务 | 扬尘管控制度执行不严。督察组在对吉林市区(鹏龙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及其厂区内水稳站、欣赫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路成水稳碎石厂、杰克尔松江混凝土有限公司、欢喜商砼有限公司、瑞融商砼有限公司、市政建设集团混凝土有限公司、顺源石材)等8家商砼站、水稳站、石材加工企业,以及舒兰市(凤凰河山郡二期、广厦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双安砖厂)、蛟河市(天润华府三期)、磐石市(朗郡鑫悦)等4家建筑工地进行现场抽查检查,发现扬尘无组织排放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存在料仓不封闭、运输廊道封闭不严、物料堆放未苫盖、进出车辆不清洗、废水排放外环境等问题,扬尘污染问题未得到有效改进,六个百分之百未得到严格执行,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
整改目标 | 扬尘管控措施进一步落实,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
整改措施 | 一是区住建局严格执行《龙潭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制度,加大力度强化日常监管,对所辖建筑工地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动态监管清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扬尘控制不力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责令其停止违规行为,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未履行职责、未按照管控措施施工的单位,逾期未达到规定要求的,责令其停工整顿。二是生态环境分局开展商砼企业环境问题专项排查行动,重点检查企业生产过程中扬尘污染防治情况、废水处理情况、危险废物管理等情况,加大对商砼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建立动态监管清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督促企业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确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加强日常巡查,对工业企业物料堆场开展规范化整治,确保扬尘管控制度落实到位。三是区城管执法大队开展散流体运输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管理,通过日常巡查、执法,对散流体运输车辆未密闭、沿途泄露、污染路面等现象实施动态监管。四是园区建设局制定《化工园区分局2024年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结合六个百分百措施相关内容,制度化、规范化开展工作。对园区范围内在建工业项目施工现场进行深入细致的地毯式排查摸底,建立清单、台账,确保摸排全覆盖、无遗漏,严查细查,同时建立常态化综合管理长效机制和动态管理清单,跟踪问效。按照标准化工地要求,执行网格化包保责任制度,利用日常巡查、随机抽查等手段,深入现场,执行核查、通报、处罚的工作机制。针对管控不到位的项目限期整改,对执法过程中逾期未整改或拒不整改的,责令停工,并视情节严重程度依法依规履行行政处罚程序。五是经开区建设局按照《龙潭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工作方案》内容,对辖区内在建项目开展督导检查,对土方、砂石未覆盖运输,水泥、灰土等物料未覆盖等现象实施动态监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
整改完成情况 | (一)区住建局严格执行《龙潭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制度,加大力度强化日常监管,对所辖建筑工地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动态监管清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扬尘控制不力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责令其停止违规行为,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未履行职责、未按照管控措施施工的单位,逾期未达到规定要求的,责令其停工整顿。 (二)生态环境分局一是根据《龙潭区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结合《关于开展商砼企业环境问题回头看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吉市环发〔2024〕51号)、《吉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粉煤灰管理的通知》(吉市环发(2023)189 号)《关于开展涉粉煤灰企业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等工作要求,全面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商砼企业环境问题监督管理工作,巩固前期整改成效。并举一反三,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是根据上述文件以及吉林省生态环境厅《燃煤供热等企业物料堆场料场扬尘问题专项执法行动的方案》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检查商砼企业防风、防扬尘及生产废水收集处理等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粉煤灰产生企业、利用处置企业环评及批复落实情况,是否按照规范建设粉煤灰贮存场所,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落实情况。三是对辖区内9家商砼企业对照《2023年吉林市商砼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治理专项行动统计表》开展回头看;对辖区内7家物料堆场和3家粉煤灰及脱硫灰利用、处置企业开展现场检查,通过对商砼企业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9家商砼企业中7家企业均落实防风、防扬尘及生产废水收集处理等污染防治措施,吉林市圣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和吉林筑泰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因露天物料堆场未完全遮盖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被分局已依法立案查处;在检查粉煤灰及脱硫灰利用、处置企业时,7家物料堆场和3家粉煤灰及脱硫灰利用、处置企业均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执法人员对位于棋盘街砖厂检查时发现,吉林市隆丰粉煤灰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因露天物料堆场未完全遮盖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分局已依法立案查处。 (三)区城管执法大队将日常市容巡查和散流体运输专项行动相结合,积极协调配合市执法局相关部门,着重对运输车辆未苫盖和沿途洒落污染路面现象积极开展常态化监管。截至目前,累计纠正散流体运输密闭不严现象5起、教育运输车辆驾驶员5人,暂未发现其他违法现象。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车辆带泥上路、散流体运输苫盖不严和运输沿途洒落等现象的常态化管理。 (四)园区建设局一是制定《化工园区分局2024年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二是按照方案要求对园区内在建工业项目工现场开展全范围覆盖式摸排走访,并建立动态清单台账,跟踪式管理。三是按照网格化包保责任制度进行日常检查,对管理管控不到位的项目限期整改,目前已整改完毕。 (五)经开建设局一是制定《龙潭经开区2024年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工作方案》。二是按照方案要求,对在建工地项目施工现场开展全覆盖式摸排走访,并建立动态清单台账,实施跟踪式管理。三是对管理管控不到位的项目要求其限期整改,目前已整改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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